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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历朝历代都实行以孝治天下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是中国孝文化的经典之作。现在,《二十四孝》图就挂在一些地方的寺庙、公园和街道的墙上。
 
但只需粗粗略过《二十四孝》人物故事,就会发现其中谬误多多,有的甚至丑陋不堪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人物故事大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。
 
一、神鬼相助
 
“子不语怪力乱神”,这是儒家的一贯主张。但《二十四孝》中却多所涉及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一孝《孝感动天》载:“虞舜,瞽瞍之子。性至孝。父顽,母嚣,弟象傲。舜耕于历山,有象为之耕,鸟为之耘。其孝感如此。帝尧闻之,事以九男,妻以二女,遂以天下让焉。”
 
舜的父亲愚钝,母亲跋扈,弟弟狂傲。舜不容于父母和弟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载“瞽叟尚复欲杀之,使舜上涂廪(修理粮仓顶),瞽叟从下纵火焚廪。舜乃以两笠自捍而下(以两斗笠为翅膀飞腾而下),去,得不死。后瞽叟又使舜穿井,舜穿井为匿空旁出。舜既入深,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,舜从匿空出,去。”
 
在这种情况下,舜依然对其父母毕恭毕敬,对其弟弟友爱备至。这件事感动了上天,于是在舜耕田的时候有大象为助、除草时有小鸟为助。尧知道了这件事后,便将自己的九个儿子派过来服侍他,还将两个女儿嫁给他。最后还把天下让给他。
 
对舜而言,这个大圆满的结局的关键点在于,舜的行孝感动了上天,于是上天安排了大象和小鸟来帮助舜耕田。这在当时一定是一个轰动性的新闻,结果被最高统治者尧知道了,于是,一系列的好处都被舜得到了。
 
其实,哪有什么大象和小鸟,都是编出来的神话!
 
还有更美的事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孝《卖身葬父》载:“汉董永家贫,父死,卖身贷钱而葬。及去偿工,路遇一妇,求为永妻。俱至主家,令织缣三百匹乃回。一月完成,归至初相会处。妇曰:‘因君孝心感天,遣我助织。’遂辞永腾空而去。”
 
董永卖身葬父,感动了天神,于是天神将女儿许配给他,而且还在一个月内织成三百匹细绢,替他还了债。
 
中国历史上卖身葬父的人可能不止董永一个,除了董永,谁见过仙女?这等好事,一般老百姓做梦都难做到。
 
有文章指出,董永后来又被封为高昌侯。看来,仙女给他带来的好处远不止替他还了债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七孝《哭竹生笋》载:“晋孟宗,少丧父。母老,病笃,冬日思笋煮羹食。宗无计可得,乃往竹林中,抱竹而泣。孝感天地,须臾地裂,出笋数茎,持归作羹,奉母食毕,疾愈。”
 
这事要是换了别人,母亲冬日思笋,无计可施,便学着孟宗的样子,跑到竹林中,抱竹而泣。这人不仅白哭一场,而且多半还会被人指为疯子、傻子。但孟宗抱着竹子这么一哭,孝感天地,地便开裂,笋便长出。人世间,那有这等好事!
 
孟宗其实是三国吴国人,后官居吴国司空。由此可见,这一哭还真有结果了。笋没有得到,官得到了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二孝《涌泉跃鲤》载:“汉姜诗事母至孝,妻庞氏,奉姑尤谨。母好飮江水,去舍六七里,妻常出汲而奉之。母更嗜鱼脍,又不独食。夫妇尝力作供脍,召邻母共食。舍侧忽有涌泉,味如江水,日跃双鲤,时取以供母。”
 
姜诗母亲喜欢喝江水,他的妻子便去江边为之提水。其母又喜欢吃鱼,夫妇俩便去为之捉鱼。姜诗夫妇行孝并无特别难做之处,普普通通,一般人均可做到。但这件事却偏偏感动了上苍。于是他们的屋旁便生出一眼泉水,味如江水,而且每日有双鲤从中跃出。这样姜诗的妻子就不用跑那么老远到江边提水了,他们夫妇二人也就不用去水边捉鱼了。
 
这明明就是编的一个神话故事!
 
姜诗后来就是因为这个神话故事被推举做了孝廉,又做了郎中和县令。姜诗死后,地方奉旨修建了“姜公祠”,到宋代又被赐为“东双至孝广文王”。
 
二、荒诞不经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的故事多半离奇古怪、荒诞不经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五孝《啮指心痛》载:“周曾参,字子舆,事母至孝。参尝采薪山中,家有客至。母无措,望参不还,乃啮其指。参忽心痛,负薪以归,跪问其故。母曰:‘有急客至,吾啮指以悟汝尔。’”
 
曾参的确是一大孝子,父病故时,曾参“泪如涌泉,水浆不入口者七日”。
 
曾参还对孝子下了定义:“不登高,不履危,痹亦弗凭(不做不靠谱的事情);不苟笑,不苟訾(不随意批评),隐不命(隐藏不让),临不指(对面不指责)。”
 
曾参这个大孝子有一个特异功能,曾参母亲咬自己的指头,他便立刻感觉心痛。其他人的母亲咬了自己的指头,就不会立刻感觉心痛。曾参的这一功能会让其他想学他作孝子的人惭愧的无地自容。
 
“啮指心痛”本来就是无稽之谈,这下倒好,成了检验是否为孝子的标准了。
 
二十四孝中第十一孝《刻木事亲》载:“汉丁兰,幼丧父母,未得奉养,而思念劬劳之恩,刻木为像,事之如生。其妻久而不敬,以针戏刺其指,血出。木像见兰,眼中垂泪。兰问得其情,遂将妻弃之。”
 
以针刺木像手指,血即冒出,木像眼中也可垂泪。而且,丁兰竟据此判断其妻不孝,将其妻逐出家门。丁兰幼丧父母,他的妻子甚至连他的父母的面都没见过,却背上了不孝的罪名。
 
木头可以冒血、可以滴泪,有谁见过?纯属胡说!
 
这一胡说使丁兰后被封为中大夫。
 
二十四孝中第十八孝《卧冰求鲤》:“晋王祥,字休征。早丧母,继母朱氏不慈。父前数谮之,由是失爱于父。母尝欲食生鱼,时天寒冰冻,祥解衣卧冰求之,冰忽自解,双鲤跃出,持归供母。”
 
王祥可以卧在冰上,可知其冰层的厚度至少得有15厘米,依人的体温是不可能将这么厚的冰层融化的。人体体温在16度~18度时,血液就会停止循环,可能的结局是,冰还没化,人先死了。
 
但王祥往冰上这么一躺,冰层自己便融化了,而且两条鲤鱼从水中跃出。
 
这个故事让王祥大受裨益,最终使他官至大司农、司空、太尉、右御史大夫。拜太保,进封睢陵公。
 
三、不近情理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的故事,不近情理之处可不在少数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九孝《扼虎救父》:“晋杨香,年十四岁,尝随父丰往田获获粟。父为虎曳去。时香手无寸铁,惟知有父而不知有身,踊跃向前,扼持虎颈,虎亦靡然而逝,父才得免于害。”
 
杨香父亲是成年人,能干农活,说明身体不错,其被老虎曳去,可知老虎的健壮和凶残。彼时杨香父已成老虎的口中之物,护食是老虎的本性,对于杨香的攻击,老虎必然会做拼死的抵抗。
 
在这种情况下,杨香以一未成年女孩,竟然踊跃向前,奋身救父,是典型的“将身投虎”。情理之中的结果是,老虎一掌拍过来打断小姑娘的脊梁,或是咬断她的脖颈。
 
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小姑娘竟然“扼持虎颈”,就是掐住了老虎的脖子,这需要多大的力气?恐怕连武松都难做到,而且,最后小姑娘还将老虎吓跑了。
 
这样的故事,只可能是编的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二十孝《恣蚊饱血》:“晋吴猛,年八岁,事亲至孝。家贫,榻无帷帐,每夏夜,蚊多噆肤。恣渠膏血之饱,虽多不驱之,恐去己而噬其亲也。爱亲之心至矣。”
 
八岁的孩子,正是应当受到父母呵护的时候。夏夜蚊多,为防止蚊虫叮咬,其父母有责任想出办法保护孩子。孩子还没有完全发育起来,蚊虫叮咬后更容易得大脑炎、疟疾等致命的疾病。如果听任孩子被蚊虫叮咬,则其父母有失职之过。如其父母一任蚊虫叮咬自己的孩子,反而大睡其觉,还指望自己的孩子把蚊虫吸引过去,这就太不近情理了。
 
当然,吴猛的父母也许并不知道孩子为他们做了什么。此事知情者,只有吴猛本人,说出此事的,一定是他自己。为什么要将此事传扬出去?传出去是为了羞辱其父母吗?当然不是!果真是那样,不就是不孝了吗?
 
吴猛的确很聪明。
 
吴猛后仕吴为西安令,再后入道教,以道术大行于吴晋之间。宋时还被徽宗封为真人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八《拾葚异器》:载“汉蔡顺,少孤,事母至孝。遭王莽乱,岁荒不给。拾桑葚,以异器盛之。赤眉贼见而问之,顺曰:‘黑者奉母,赤者自食。’贼悯其孝,以白米二斗、牛蹄一只与之。”
 
拾,即从地上捡起之意。但桑葚是不可以拾的。过熟的桑葚会自然会落地,但落地的桑葚多已破损,易生虫、霉变和粘上泥土。尽管这样的桑葚是黑的,但蔡顺不能拿给母亲吃。此外,红的桑葚没有成熟,是不会落地的。因此,蔡顺采桑葚,必须上树,弯腰在地上捡是不行的。
 
“黑者奉母,赤者自食。”这很简单,正常人只需带一个篮子,采了桑葚回来,再将黑的和红的分开就可以了。或者,吃时分开,将黑的拿给母亲,红的留给自己。
 
蔡顺则不是这样,他带了两个篮子,采到黑的,放一个篮子,采到红的,再放到另一个篮子里。问题是,他带两个篮子怎么爬树?怎么采桑葚?桑树是大乔木,上树采桑葚,一只手采,另一只挎篮子的手,还需要扶着树干,保持身体的平衡,否则随时有从树上掉下来的危险。
 
蔡顺智力有问题吗?没有!
 
然而,蔡顺要是会回家去分黑的红的,人们就不会知道他的孝行,采时带两个篮子,让人感到怪怪的,可以引人注目,名声就会传扬出去了。
 
果然,蔡顺的怪形被赤眉贼盯上了,于是就……
 
蔡顺后来能被太守召为东阁祭酒,又被举孝廉,自然与此事大有关系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三孝《怀桔遗亲血》:“后汉陆绩,年六岁,于九江见袁术。术出橘待之,绩怀橘二枚。及归,拜辞堕地。术曰:‘陆郎作宾客而怀桔乎?’绩跪答曰:‘吾母性之所爱,欲归以遗母。’术大奇之。”
 
陆绩出身名门望族——吴郡陆氏,汉大中大夫陆贾、汉颍川太守陆闳,及后来被封为大都督,火烧连营,击败刘备的陆逊,都是这个家族的人。陆绩父陆康位列九卿,封忠义将军,秩达中二千石。袁术以封疆大吏的身份会接见一个六岁的孩子,可知其身价非同一般。
 
橘子在江南是很普通的水果,陆绩显然不会把橘子作为稀罕之物。其母喜欢吃橘子,自然可以随便吃,其家的下人会将橘皮剥了再给她老人家端上去。此外,陆绩也出身书香门第,应该受过良好的教育,绝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,行偷窃之事。
 
这个故事给陆绩带来的好处是,他后来官至郁林太守,加偏将军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二十四孝《弃官寻母》载:“宋朱寿昌,年七岁,生母刘氏,为嫡母所妒,出嫁。母子不相见者五十年。神宗朝,弃官入秦,与家人决,誓不见母不复还。后行次同州,得之。时母年七十余矣。”
 
此一段文字更为不近情理。朱寿昌七岁时其生母改嫁,他后来做了官,整整过了五十年,突然想起了世间还有一个亲妈在,于是辞官不做,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生身之母。待他找到亲身之母时,老太太已经七十有余了。人生七十古来稀,那个时候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就是三四十岁,一般的老太太很难熬到七十多岁。人们也许会问,以前为什么不找?为什么五十年后又想起找?
 
《宋史》载:“熙宁初,(朱寿昌)与家人辞诀,弃官入秦,曰:‘不见母,吾不反矣!’遂得之于同州。刘时年七十余矣,嫁党氏,有数子,悉迎以归。京兆钱明逸以其事闻,诏还就官,由是以孝闻天下。自王安石、苏颂、苏轼以下,士大夫争为诗美之。”
 
朱寿昌弃官寻母的功夫真没有白搭。
 
朱寿昌找到生身之母后,孝名传天下,不仅官复原职,而且其后又“累官司农少卿,易朝议大夫,迁中散大夫。”(同前)
 
四、令人作呕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最令人恶心的是吃屎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二十一孝《尝粪忧心》载:“南齐庾黔娄,为孱陵令。到县未旬日,忽心惊汗流,即弃官归。时父疾始二日,医曰:‘欲知瘥剧,但尝粪,苦则佳。’黔娄尝之甜,心甚忧之。至夕,稽颡北辰,求以身代父死。”
 
此段为《二十四孝》中最难做到之事。
 
饭香屎臭,饭可入口,屎不可入口,连动物都明白,人岂可不知。“事有反常必为妖”,历史上,但凡尝粪之人,无一不是大奸大滑之人。此类人可忍常人不可忍之事,可行常人不能行之事,则必有不可告人之心。一个人,若屎都敢吃,还有什么事不敢做呢?
 
清丁耀亢著《天史》载:“情之不为者,君子有以耻之。吮痈舔痣,尝粪拂须,为甚甘而当之无愧,何哉?曰:求富贵也。”又“尝粪媚人,乃其本色,盖媚人者乃能杀人。”
 
据《吴越春秋》载,越王勾践为吴王尝粪,伍子胥听了此事,便大怒道:“下饮王之溲者,是上食王之心也;下尝王之恶者,是上食王之肝也。”伍子胥说对了,灭吴国的,正是这个吃屎的勾践。
 
唐朝时武则天称帝时,徐敬业起兵反武,当时有一个佞臣郭弘霸便声称要捉住徐敬业“抽其筋、食其肉、饮其血、绝其髓”。武则天听后大喜,便封其为迁右台侍御史。《新唐书》载:“大夫魏元忠病,僚属省候,弘霸独后入,忧见颜间,请视便液,即染指尝,验疾轻重,贺曰:‘甘者病不瘳,今味苦,当愈。’喜甚。元忠恶其媚,暴语于朝。” 魏元忠是唐代宰相之中颇有作为的一位,且为人正直,十分痛恨这样的卑鄙小人,于是便将他的言行公之于朝堂。郭弘霸的屎是白吃了,不仅臭了自己的嘴,连名声也一臭到底。而且,作为酷吏的他,死得也很惨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二孝《涌泉跃鲤》的主人公姜诗夫妇,只是到江边打水和捉鱼,便感动了上苍,但庾黔娄吃屎的行为却一点也没有得到上苍的眷顾,他的父亲还是在几天以后去世了。可见上苍的确不够公平。
 
不过,庾黔娄的屎没有白吃,吃屎之前,仅为一县令,吃了以后,任巴西、梓潼二郡太守,迁散骑侍郎、荆州大中正。
 
五、难以置信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故事多有令人难以置信之处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七孝《亲尝汤药》载:“前汉文帝,名恒,高祖第三子,初封代王。生母薄太后,帝奉养无怠。母嘗病三年,帝目不交睫,衣不解带,汤药非口亲尝弗进。仁孝闻于天下。”
 
汉文帝母病三年,他汤药非口亲尝不进,这可以做到,衣不解带也没问题,但目不交睫,这作为常人便不可能。母亲病了,三天不睡觉可以做到,三年不睡觉,神仙也难做到。如何可以让人相信?
 
不过,在这段故事人汉文帝刘恒受益匪浅。
 
《史记·袁盎晁错列传》载:“陛下(汉文帝)居代时,太后尝病,三年,陛下不交睫,不解衣。”由此可知,亲尝汤药事发生在刘恒为代王之时。
 
吕后死后,周勃、陈平等重臣发动铲除诸吕的政变,他们不仅将吕姓王侯斩尽杀绝,连当朝皇帝汉后少帝刘弘也未能幸免,先是被废黜了,后又被杀掉。皇帝被废,需要找一个人来做皇帝。按照惯例,应当在刘邦的重孙辈找一人接替帝位,因为汉惠帝死后,已经有两个惠帝的儿子作皇帝了,而惠帝与刘恒平辈。但朝臣们决定在刘邦的儿子中选择一人作皇帝。
 
刘邦一共生了八个儿子。这时尚健在的只有两人,一个是代王刘恒,23岁。另一个是淮南王刘长,19岁,有才智和勇力,力能扛鼎。
 
论才,刘恒不如刘长,但亲尝汤药一事已令其“仁孝闻于天下”,因此刘恒最终被选为皇位的继承人。
 
汉文帝终究以孝行得天下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三孝《鹿乳奉亲》载:“周剡子,性至孝。父母年老,俱患双眼,思食鹿乳。剡子乃衣鹿皮,去深山,入鹿群之中,取鹿乳供亲。”
 
剡子父母想喝鹿乳,他便披上鹿皮,跑到深山,混入鹿群。鹿较比虎狼温顺,混入鹿群,这大约没有问题。但若去挤鹿奶,恐怕就没那么简单,鹿妈妈不干,鹿爸爸也不会干。硬要去挤,弄不好会被鹿蹄子踢着、被鹿犄角顶着。
 
显然,这个故事还是没有编好,难以让人相信是真的。
 
不过,这不影响剡子后成为剡国的国君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二十二孝《乳姑不怠》载:“唐崔山南,曾祖母长孙夫人,年高无齿。祖母唐夫人,每日栉洗,升堂乳其姑。姑不粒食,数年而康。一日病,长幼咸集,乃宣言曰:‘无以报新妇恩,愿子孙妇如新妇孝敬足矣。’”
 
我们知道,妇女分泌乳汁,必在哺乳期,且哺乳期不可能持续几年之长。若哺乳期内怀孕,则亦无乳汁分泌。妇女一旦到了绝经期,则再无怀孕的可能,也就不能分泌乳汁。哺乳期以外的时间,妇女是不能分泌乳汁的。
 
崔山南曾祖母长年高无齿,可以推断当为七十之人,则其祖母至少应为五十之人。这个年龄的妇女是否还可以怀孕,还可以有乳汁分泌,大可疑问。退一步说,即使其祖母很年轻,但持续数年,以自己的乳汁供养其婆婆,这也是一般妇女绝难做到的。再者,如果崔山南祖母可以分泌乳汁,则必有应当哺乳的婴儿,倘若她将乳汁喂养其婆婆,那么那个婴儿吃什么。要知道,这个婴儿可是崔山南的亲叔叔啊!
 
这个故事也很难说得通。
 
不管崔山南的祖母是否真能在数年之间用其乳汁供养其曾祖母,崔山南最终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六孝《闻雷泣墓》载:“魏王裒,事亲至孝。母存日,性怕雷,既卒,殡葬于山林。每遇风雨,闻阿香(推雷车的女神)响震之声,即奔至墓所,拜跪泣告曰:‘裒在此,母亲勿惧。’”
 
王裒出生官宦人家,祖父王修,曾任魏郡太守、大司农郎中令;父亲王仪官司马。
 
《晋书》载:“(王裒)庐于墓侧,旦夕常至墓所拜跪,攀柏悲号,涕泪著树,树为之枯。母性畏雷,母没,每雷,辄到墓曰:‘裒在此。’”王裒在墓侧建庐,说明他的家距墓所有一段距离。王裒“旦夕常至墓所拜跪”,说明他只是一早一晚去墓所,而自己并不在墓庐居住,墓庐仅是其早晚去墓所的临时休息之处。“常至”说明不是每天都去,若每天都去,应写作“必至”。
 
天有不测风云,如果夜间打雷、白天中午时间打雷,某天王裒没有去墓所时打雷,如何可以“每雷,辄到墓”?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十四孝《扇枕温衾》载:“后汉黄香,年九岁,失母,思慕惟切,乡人称其孝。躬执勤苦,事父尽孝。夏天暑热,扇凉其枕簟;冬天寒冷,以身暖其被席。太守刘护表而异之。”
 
黄香的父亲黄况,官叶县令。黄香一个九岁的孩子,母亲去世了,应该得到更多的父爱,但黄香的父亲给了多少父爱看不出来,倒是黄香却对父亲更加殷勤照顾、体贴备注。夏天暑热,黄香用扇子将枕簟(竹席)扇凉了,冬天黄香为父亲以身暖其被席,再让其父入寝。
 
冬天黄香为父亲以身暖其被席,这没有问题,但“夏天暑热,扇凉其枕簟”就有问题了。
 
人们夏天扇扇子,就是为了将人体的热量带出去,从而降低体温。人们夏天所以要铺竹席,也是因为竹席能够把人体的热量传导出去,从而降低体温,使人有舒适感。人没有躺在竹席上的时候,枕头和竹席的温度与环境的温度,包括空气的温度,是一样的,这时候即使用扇子再使劲地扇风,也不会减低竹席的温度。可以说,黄香夏天为其父所付出的辛苦是没有任何效果的。他做到功是无用功。
 
文中讲“扇凉其枕簟”是不可能的。
 
六、与史实不符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部分内容与史实不符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二十三孝《涤亲溺器》载:“宋黄庭坚,元符(一说元祐)中为太史,性至孝。身虽贵显,奉母尽诚。每夕,亲自为母涤溺器,未尝一刻不供子职。”
 
黄庭坚可不是一般人,后世督府县衙所立的官箴,都是他亲笔书写的。
 
黄庭坚母去世时间为宋哲宗元祐二年,当年他43岁。
 
黄庭坚元祐二年以前的年谱为:
 
嘉佑三年,1058年,14岁,父去世;
 
治平四年,1067年登进士榜,调汝州叶县尉;
 
熙宁五年,1072年,北京(河北大名)国子监教授;
 
元丰三年,1080年罢北京教授任,知吉州太和县,携家赴任;
 
元丰七年,1084年。移监德州;
 
元丰八年,1085年。奉昭回京(汴京,今河南开封),为秘书省教书郎。
 
由此可知,黄庭坚自登进士榜调汝州叶县尉,至其母去世,前后共二十年。在这么长的时间里,能每晚为其母洗涤溺器的必要条件是,他必须一直和他母亲住在一起。
 
但那时黄庭坚大部分时间是在不同的地方为官,期间除了元丰三年知吉州太和县,携家赴任之外,没有带家眷。故其母不可能与其生活在一起,上文记载“每夕,亲自为母涤溺器”是不可能的。
 
另据《宋史》载:“庭坚性笃孝,母病弥年,昼夜视颜色,衣不解带,及亡,庐墓下,哀毁得疾几殆。”无“每夕,亲自为母涤溺器”的内容。
 
七、违背天伦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最令人不能容忍的就是违背天伦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第九孝《为母埋儿》载:“汉郭巨家贫,有子三岁,母尝减食与之。巨谓妻曰:‘贫乏不能供母,子又分母之食,盍埋此子?儿可再有,母不可复得。’妻不敢违。巨遂掘坑三尺余,忽见黄金一釜,金上有字云:‘天赐黄金。郭巨孝子。官不得夺。民不得取。’”
 
此段故事实在是惨绝人寰、令人发指。
 
这个被抚养了三年之久的亲生之子,已经可以说话、可以唱歌、可以跳舞了,已经和一家人相处有了深厚的感情了,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地活埋了呢?这不是杀人害命吗?即便是养了三年的狗,也不能就忍心把他活埋了呀!
 
常言道:“虎毒不食子”,将自己的亲生之子活埋,真真连畜生都不如。
 
鲁迅先生在《二十四孝图》一文中写道:“我最初实在替孩子捏一把汗,待到掘出黄金一釜,这才觉得轻松。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,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。” 鲁迅先生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,如果他父亲去学着作孝子,便可能把他给活埋了。
 
孩子是一个家庭、一个民族、一个国家的未来。当危机来临时的时候,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孩子。
 
把自己的亲生之子活埋是天理难容的一大罪过。
 
如果这个所谓的“孝道”,必须要通过活埋亲子来实现,那么这个“孝道”就应该被彻底地抛弃!
 
八、装疯卖傻
 
《二十四孝》中也有装疯卖傻的情节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第二孝《戏彩娱亲》载:“周老莱子,至孝。奉二亲,极其甘脆。行年七十,言不称老。常著五色斑烂之衣,为婴儿戏于亲侧。又尝取水上堂,诈跌卧地,作婴儿啼,以娱亲意。”
 
老莱子七十多岁了,还穿上花花衣服,去学小孩子满地打滚,作婴儿啼哭之状,去逗老人发笑。这简直就是一出疯子表演傻子笑的闹剧。
 
老莱子据说就是老子,道教的始祖,不知这个故事是否有亵渎圣贤的嫌疑。
 
总而言之,《二十四孝》中的主人公除了那个女孩不能做官以外,其他大部都现世现报,通过自己的孝行做了官。还有的死后被封王、封侯、立祠,自己没做上官,但可荫及子孙。
 
《二十四孝》为何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列举一些常人难以做到的实例,并将其发扬光大。究其原因,还在于迎合了历朝历代最高统治者——皇帝的需要。
 
对于皇帝而言,需要有一批靠得住的官员来治理天下。但这些官员必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,对皇帝能够尽忠。在皇帝有了危难时,要拼着性命去保卫他。“为人臣者,君忧臣劳,君辱臣死。”最为重要的是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背叛皇帝。更不能推翻了皇帝,自己去坐天下。
 
什么人才会靠得住呢?当然是能够孝顺父母的人。只有在家是孝子的人,才会为国作忠臣。
 
对于皇帝而言只有孝子才能出忠臣,于是各级官员便在政务之余多了一个差事,叫做“举孝廉”。在科举制度未形成以前,要想当官必需先被举为孝廉。那时“举孝廉”是做官的主渠道。即使科举制度形成以后,以孝行为主的各种“表奏”——即举荐,也是做官的一个重要渠道。直至明清,孝廉一词仍是对举人的雅称。
 
既然孝子之称对于当官有如此之大的重要性,那么想当官的人就要先成为孝子才行。
 
最想当官的且能做官的还是读书人。“学成文武艺,货与帝王家”,要不十年寒窗的辛苦,为了什么?但想当官,先要被举孝廉。举了孝廉,就可以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 ,就可以做官,就可以发财,就可以光宗耀祖。
 
被举为孝廉,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,需要在孝行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才行。光是对父母孝顺恭敬、端茶送饭、送医送药不行,那太简单了,谁都能做到。
 
孝行必须要耸人听闻、惊世骇俗,不能太平庸了,否则,地方官员的举荐信都不好写,怎么举孝廉。于是,孝感天地、仙女下凡、地裂笋出,地涌泉水、双鲤跃出、少女搏虎,装疯卖傻、甘尝粪便,最后演绎出活埋亲子的荒唐闹剧。
 
“恶畏人知,便是真恶;善欲人知,便不是真善。”《二十四孝》中的故事,多半是当事人自己讲出来的。其实,他们真的做了没有,做的效果如何,全凭他们一张嘴巴去说,谁也没有真的看见。如卧冰求鲤、恣蚊饱血、哭竹生笋、闻雷泣墓等。当事人不说,谁都不知道。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,把自己的孝行传播出去,名扬天下。凡此种种,不过沽名钓誉而已!
 
这也难怪,要想当孝子,就不能默默无闻地当,要大张旗鼓地当,要让天下的人都能知道才行。否则,地方官员举孝廉时,怎么能知道他!
 
可想而知,读书人若被举为孝廉会有多么的不易!
 
但孝子和被举为孝廉的人就那么可靠吗?非也!
 
曹操就是一大孝子,也曾被举为孝廉,但毁掉大汉朝四百年江山的也正是这个曹操。后世还用“活曹操”三个字形容那些欺君罔上、篡权夺位的乱臣贼子。
 
其实孝行很简单,很普通,远没有《二十四孝》中说的那么高大上。
 
“万恶淫为首,论迹不论心,论心终古少完人;百善孝为先,论心不论迹,论迹贫家无孝子。”行孝,有心就行!不需要卧冰,不需要吃屎,更不需要弄死孩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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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云昆

黎云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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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前副司长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。熟悉的业务:营造林,珍贵用材培育,森林经营,林产工业企业管理,生态经济、生态产业。中国古典家具的型制、结构(榫卯结构)、文化表达。到过除台湾以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、特别行政区,以及世界上36个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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